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7

12-26

中国共产**务公开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务公开工作,发展*内民主,强化*内监督,使广大*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提高*的执*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务公开,是指*的组织将其实施*的领导活动、加强*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内或者向*外公开。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的*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的组织。 第四条 *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员民主权利,落实*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务公开与*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内后*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章,依规治*,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地方*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办公厅承担***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务公开工作。地方*委办公厅(室)承担本级*委*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第六条 *的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第七条 *的组织贯彻落实*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责任、加强*的建设情况,以及*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务公开不得危及*治安全特别是*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第八条 *的组织应当根据*务与*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务,向社会公开; (二)涉及*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务,在全*公开;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务,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 (四)涉及特定*的组织、*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务,对特定*的组织、*员和群众公开。 第九条 *的*组织公开*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管*治*、治国理*重大决策部署,*总*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的*委员会、**治局、**治局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 第十条 *的地方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内*治生活,全面负责本地区*的建设情况; (四)本地区*的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五)*的地方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务。 第十一条 *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思想*治工作、开展*内学习教育、组织*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四)换届选举、*组织设立、发展*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员权利、*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员和群众情况; (六)落实管*治**治责任,加强*风廉*建设,对*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务。 第十二条 *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大*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本级*委、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二)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章*规*纪情况; (三)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四)对*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籍处分情况; (五)对*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六)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务。 第十三条 *的工作机关、*委派出机关、*委直属事业单位和*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的工作机关和*委直属事业单位应当重点公开落实*委决策部署、开展*的工作情况。 *委派出机关应当重点公开代表*委领导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情况。 *组应当重点公开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和落实*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第十四条 *的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务公开目录应当报*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内或者向社会公开。 *纪律检查委员会、*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第十五条 凡列入*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的组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一)提出。*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二)审核。*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审批。*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实施。*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务公开。 第十六条 *的组织应当根据*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在*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报*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的媒体进行发布。 *的*纪律检查机关、**有关工作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委以及地方纪律检查机关、地方*委有关工作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务信息。 第十七条 *务公开可以与*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有条件的*的组织可以建立统一的*务信息公开平台。 第十八条 注重*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员旁听*委会议、*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委会议、*内情况通报反映、*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员和群众参与*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第四章 监督与追责 第二十条 *的组织应当将*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的组织应当将*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

10-30

中国共产*章程

中国共产*章程(中国共产*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总纲   中国共产*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怎样建设*的认识,积累了治*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的立*之本、执*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贯彻*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执*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在新世纪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共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国共产*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坚持中国共产*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2017

07-20

中国共产*巡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要求,严肃*内*治生活,净化*内*治生态,加强*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全面巡视。   *有关部委、*国家机关部门*组(*委)可以实行巡视制度,设立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组织进行巡视监督。   *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尊崇*章,依规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治巡视,聚焦坚持*的领导、加强*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有关部委,*国家机关部门*组(*委)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的*委员会和同级*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忠诚,在思想上*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的纪律,严守*的秘密;   (四)熟悉*务工作和相关*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 *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和人大常委会、*、*协*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委和人大常委会、*、*协*组主要负责人;   (二)*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组(*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委(*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委和人大常委会、*、*协*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门、人民团体*组(*委、*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委(*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五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章程》和其他*内法规,遵守*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的领导弱化、*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不力,*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治*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治纪律和*治规矩,存在违背*的路线方针*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 派出巡视组的*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七条 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巡视组依靠被巡视*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九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巡视组可以直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报告。   第二十条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组织提出处理建议。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法机关和组织、审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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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中国共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从严治*,维护*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督执纪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第三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同志为核心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治性,严守*治纪律和*治规矩;   (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纪为准绳,把握*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五条 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六条 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管理的*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部门、**批准设立的*组(*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纪委等*组织的违纪问题。   (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委管理的*员干部,以及同级*委工作部门、*委批准设立的*组(*委),下一级*委、纪委等*组织的违纪问题。   (三)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委管理的*员,以及同级*委下属的各级*组织的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第七条 对*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第八条 上级纪检机关有权指定下级纪检机关对其他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组织和*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必要时也可直接进行执纪审查。   第九条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委(*组)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 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   第十一条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派驻纪检组依据有关规定和派出机关授权,对被监督单位*的组织和*员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必要时可以向被监督单位*组织通报。   第三章 线索处置   第十二条 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委管理的*组织和*员干部违反*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   第十三条 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   第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   第十六条 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各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   第四章 谈话函询   第十八条 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委(*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 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委(*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委(*组)主要负责人进行。   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委(*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委(*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被函询人为*委(*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委(*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关。   第二十一条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档案。   第五章 初步核实   第二十二条 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委(*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   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第二十四条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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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的领导,加强*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强化*内监督,保持*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章,依规治*,坚持*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在长期执*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章*规*纪在全*有效执行,维护*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的领导弱化、*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不力,*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治*宽松软问题,保证*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章*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确保全*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内*治生活,贯彻*员个人服从*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各个组织和全体*员服从*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责任,严明*的纪律特别是*治纪律和*治规矩,推进*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的执*基础情况;   (六)坚持*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和上级*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内*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人*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委(*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员民主监督的*内监督体系。第二章 *的*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的*委员会、**治局、**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内监督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治局工作报告,监督**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治局、**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的*治纪律和*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章、破坏*的纪律、危害*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报告。对**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第三章 *委(*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委(*组)在*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委常委会委员(*组成员)和*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委(*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委常委会委员(*组成员)、*委委员,同级纪委、*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内监督必须加强对*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治立场、加强*的建设、从严治*,执行*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组织报告。   *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委(*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 巡视是*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全面巡视。巡视*的组织和*的领导干部尊崇*章、*的领导、*的建设和*的路线方针*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责任、执行*的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利剑作用。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有关部委,*国家机关部门*组(*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应当推动*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 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 坚持*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绩又重*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治*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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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内*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新形势下*内*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关键在*要管*、从严治*。*要管*必须从*内*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必须从*内*治生活严起。   开展严肃认真的*内*治生活,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和*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内*治生活作为*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完成*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九八O年,*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制定了《关于*内*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内*治生活、推进*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要继续坚持。   新形势下,*内*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内*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内*治生态和*的形象,严重影响*和人民事业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的建设,加强和规范*内*治生活,全面提高*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坚持思想建*和制度治*紧密结合,集中整饬*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内*治生态,*内*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心民心,为开创*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历史经验表明,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必须旗帜鲜明讲*治,严肃认真开展*内*治生活。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内*治生活的准则。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内*治生活,必须以*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的*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内*治生活的*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的领导水平和执*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权威、保证*的团结统一、保持*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治局面。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内*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委员会、**治局、**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章*规,严守*的*治纪律和*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全社会作出示范。 一、坚定理想信念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人的精神支柱和*治灵魂,也是保持*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内*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全*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全体*员必须永远保持建*时中国共产*人的奋斗精神,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自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苦干实干,在胜利时和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困难时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赞誉和诱惑考验,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永葆共产*人*治本色。   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治上坚定的前提。全*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性修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章*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聚焦现实问题,不断深化对共产*执*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适应时代进步和事业发展要求,广泛学习经济、*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法律、科技、国防、国际等各方面知识,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   坚持和创新*内学习制度。以*委(*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各级*组织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员、干部每年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校学习。坚持开展*内集中学习教育。各级*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同志作专题报告制度。健全*内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把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讲清楚,帮助*员、干部站稳*治立场,分清是非界限,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 二、坚持*的基本路线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内*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全*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执*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全*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新形势下,*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全*必须把坚持*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既反对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又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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